一、总则
(一)医院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提供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的服务。
(二)门急诊医师根据专业收治范围,在综合评估医院设施、诊疗能力、技术资质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的基础上,确定是否收治患者入院。
(三)对确定收入院的患者由门急诊医师为其开具入院通知单,入院通知单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或收住理由,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:
(1)住院的理由;
(2)治疗计划;
(3)治疗的预期结果;